按照《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,绝大多数地区申领办理生育津贴只需要提供1.身份证(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)和2.诊断证明(门诊)/出院记录(住院),部分地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,无需提供结婚证、生育服务证等其他非必要材料。如有特殊情况,按照参保地经办机构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
2025-05-03
网站备案:鄂ICP备2022019120号
|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鄂B2-20230086 | 鄂公网安备42011202002387号
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:(鄂)人服证字[2023]第0106015423号 |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:HB010620230178